2026年8月13日,中国生态环境部就三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项目方法学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更新造林碳汇、乔木林经营碳汇以及中深层地热能水热型供暖。该函由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以环办便函〔2026〕265号印发,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留给相关方11天提交书面意见。

这三份方法学草案扩展了生态环境部于2024年1月重启的CCER机制下可申报的项目类型。CCER减排量可用于抵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ETS)不超过5%的经核查排放量,因此每一项新方法学既为林业和地热项目开发者打开备案通道,也为电力、钢铁、水泥和铝冶炼行业的履约买方扩充可用抵销供给。

三项方法学草案分别覆盖哪些项目?

本次征求意见将三类不同项目合并为一个评论窗口。每份方法学规定项目设计、实施、审定与减排量核算、核查规则,项目须满足这些规则方可备案并签发CCER减排量。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方法学草案项目类型减排机制
更新造林碳汇造林与再造林项目新建森林生物量对CO2的生物吸收
乔木林经营碳汇现有乔木林经营通过森林经营提升碳汇增量
中深层地热能水热型供暖地热供暖工程应用项目以中深层地热能替代化石燃料供热

两份林业方法学为CCER管道增加了基于自然的碳移除路径,而自2024年重启以来该管道优先纳入可再生能源与甲烷利用项目。地热方法学则是首个专门的供暖应用路径,使CCER项目准入条件与中国散煤治理、清洁供暖转型相衔接。

谁应在何时前作出响应?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提出书面意见。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纸质材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联系人为侯冠羽、孙艺珈,电话(010)65645679。

四类主体应将这一窗口视为需要采取行动的节点:评估新项目管道的CCER项目开发者与碳资产管理方;计划申报造林或森林经营项目的林业碳汇运营方;地热供暖项目运营方;以及电力、钢铁、水泥和铝冶炼行业中抵销上限依赖CCER供给的ETS履约买方。草案规定了基准线、额外性与监测要求,并明确了项目审定、减排量核查与核算的工作流程,因此现在提交的意见将影响整个计入期的项目经济性与合规成本。

这与CCER抵销框架及2027年扩展有何关联?

CCER机制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自愿减排对应机制,依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管理。ETS本身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为法律基础,该国务院条例于2024年5月1日施行。仅2024年1月22日及之后签发的CCER减排量可用于抵销,比例不超过履约买方经核查排放量的5%。

全国碳市场于2025年3月26日由发电行业扩展至钢铁、水泥和铝冶炼,覆盖范围提升至约占全国CO2排放的60%。2025年8月国务院指导意见明确,CCER市场将于2027年扩展至所有重点领域,并于2030年建成可信、透明、与国际接轨的市场。本次征求意见的三项方法学是迈向2027年扩展的具体一步:每一新增的可批项目类型都拓宽了可产生CCER减排量的领域。CCER机制于2024年1月重启后已先后批准首批方法学,本次三项草案为下一批管道增量。持续、按司法管辖区进行的实时监测,能在此类征求意见稿在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的瞬间将其捕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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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行动:确认您的项目是否落入三项方法学草案中任一范围,将基准线、额外性与监测要求对照项目文件逐项核对,并在8月25日前提交书面意见。林业和地热开发者还应研读随各方法学同步发布的编制说明,其中详述了基准线设定与核算逻辑。ETS履约买方应跟踪每一项获批方法学如何改变2027年前5%抵销上限下可用的CCER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