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7日,中国生态环境部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5、2026年度发电行业以及2026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通知(环办便函〔2026〕243号)由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于2026年7月22日印发,2026年7月27日在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布。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5日,重点排放单位仅有9天时间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设定了已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四个行业的配额总量与分配规则,也是2025年3月新增的三个行业首个完整年度分配方案,同时确定了发电行业2025和2026年度的配额头寸。征求意见稿正文及编制说明可在生态环境部征求意见页面查阅。

征求意见稿调整了什么?

方案推动发电行业沿2025年度起步的强度基准法进一步过渡,摆脱此前的祖父法分配。对于钢铁、水泥和铝冶炼行业,方案确立了基准方法论,用以确定每个重点排放单位2026年度可获得的无偿配额(CEA,碳排放配额)数量。在现行框架下配额仍以无偿分配为主,因此基准值、行业边界与修正系数正是在征求意见阶段定型,此后即具有约束力。

对于铝冶炼行业,方案还明确了非二氧化碳气体的核算方式。全国碳市场在二氧化碳之外,对原铝电解排放的CF4和C2F6一并纳入管控,分配方法须将其折算为配额单位。抵销机制仍通过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进行,上限为经核查排放量的5%,因此基准才是决定履约头寸的主要杠杆。

哪些主体需要行动,截止时间何时?

四个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须依据征求意见稿中的基准值测算自身配额头寸,并在2026年8月5日前提交书面意见。发电行业涉及大型发电集团,包括华能、大唐、华电、国家电投和国家能源集团,以及负责履约管理的省级生态环境厅。新增行业则涉及宝武、鞍钢等钢铁企业,中建材、海螺等水泥企业,以及中铝、宏桥等铝冶炼企业,还有为其对冲头寸的碳交易部门。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将征求意见稿作为2026年度履约管理的基础,因为分配规则直接指向《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75号,2024年5月1日施行)项下的配额清缴义务。

本次征求意见在碳市场扩容时间表中处于何种位置?

本次征求意见属于年度配额分配节点,并非2025年8月国务院指导意见设定的2027年全行业扩容。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以发电行业起步,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40%,2025年3月26日扩容至钢铁、水泥和铝冶炼行业,覆盖比例升至60%。上一轮针对2024和2025年度发电行业的配额分配方案于2025年11月16日发布。本次征求意见稿在发电行业延续上述年度节奏,并将其首次完整适用于三个新增行业。

行业适用履约年度纳入碳市场状态
发电2025、20262021年起纳入
钢铁20262025年3月26日新增
水泥20262025年3月26日新增
铝冶炼2026(CO2、CF4、C2F6)2025年3月26日新增

履约团队现在应当做什么?

以征求意见稿基准值对照2025年度经核查排放量,测算2026年度配额头寸,标记任何可能导致缺口的基准值或行业边界,并在截止日期前向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提交书面意见,意见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按司法管辖区进行的实时持续监测能在配额分配方案公布的当下即予提示,使团队可在征求意见窗口关闭前着手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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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本企业是否落入2026年度配额分配范围,将征求意见稿基准值与经核查排放量对照,并在2026年8月5日前向交易部门通报5%的CCER抵销上限。